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农历)二月廿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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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巴彦淖尔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5-09-16 10:3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职能配置为涉密内容,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我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安全和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科、反邪教协调科、执法监督和法治科、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科、政法队伍建设科、扫黑除恶督导协调科、党支部。我委下属单位包括:智慧政法发展服务中心,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法学会。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本级、智慧政法发展服务中心,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法学会。

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巴彦淖尔市智慧政法发展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3

巴彦淖尔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4

巴彦淖尔市法学会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全市政法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重大政治责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市县乡政法单位开展政治轮训,实现政法干警全覆盖。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定期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及时研究重要工作、会商研判重点案件。坚持严督实导,创新开展巡督联动在市委巡察政法单位时同步开展政治督察。

二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聚焦全国两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时间节点,严密做好维稳安保工作,实现了四个不发生目标。推行市、旗、苏木镇、嘎查四级党政军警民联防联控管理机制。建成人民警察训练(反恐)基地,开展应急处突演练,牢牢守住暴恐案事件零发生底线。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实施国有企业重组配置等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防行业性、系统性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推深做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接收处置各类举报线索。现行命案连续12年全破,成功侦破2起20年以上的命案积案。投资1.48亿元建成投用雪亮工程,实现重点场所及重要出入口全覆盖。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成功发起2起全国集群战役,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建成各级综治中心80个。持续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全市共划分网格7937个,选配网格员13113人

四是着力提高法治服务保障能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执法体系,建立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执法1+6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检察护企、驻企法官工作站(室)16个,开展法律咨询援助服务158次。集中开展涉府、涉企、涉民生、涉金融等重点领域执行攻坚行动。

五是锻造高质量政法铁军。修订市级政法部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切实把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的要求落实到位。在全市政法机关深化以案促改专项行动,认真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排查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组织政法机关窗口单位和执法一线部门开展群众满意不满意评议,以优良作风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949.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95万元,增长8.94%,变动原因: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人员工资及相应缴纳五险一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589.11万元,减少88.87%。其中: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减少自治区及本级财政拨入雪亮工程建设经费。

(一)收入决算总计949.8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49.8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589.11元,减少88.87%,变动原因:本年度减少自治区及本级财政拨入雪亮工程建设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费用。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已全部上缴财。

(二)支出决算总计949.8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49.8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589.11万元,减少88.87%,变动原因:本年度减少自治区及本级财政拨入雪亮工程建设经费。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费用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本年无结转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结余已上缴财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49.8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9.87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49.8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730.2万元,占76.87%。其中,公用经费64.7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86万元,增长11.84%,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人员相应工会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本年项目支出219.66万元,占23.13%;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949.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95万元,增长8.94%,变动原因: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人员工资及相应缴纳五险一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589.11万元,减少88.87%。变动原因:本年度减少自治区及本级财政拨入雪亮工程建设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49.87万元。与年初预算871.9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726.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0.5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款项。年初预算448.67万元,支出决算50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9%。与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在职人员。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项。年初预算202万元,支出决算17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3%。与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因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资金支出,部分项目未全额支出。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无安排此项支出,此项资金为自治区项目转移支付结转资金。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项。年初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1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8%。与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资金为自治区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工作安排周期为两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36.4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8.83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项。年初预算64.22万元,支出决算6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3%。与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工资进行调资。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项。年初预算41.85万元,支出决算5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7%。与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在职人员及工资进行调整,相应缴纳基数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职业年金为追加项目,年初未列入预算。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项。年初预算1.57万元,支出决算1.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94.26%。与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社保实际核定进行缴费,因此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40.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25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公补款项。初预算23.06万元,支出决算2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6%。与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在职人员,相应医疗保险缴纳增加。

2.公务员医疗补助款项。年初预算11.82万元,决算支出1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1%。与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在职人员,相应公务员医疗保险缴纳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7.0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35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公补款项。年初预算43.73万元,支出决算4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6%。与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在职人员,相应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30.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6.83万元、津贴补贴236.55万元、奖金26.98万元绩效工资18.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8万元、住房公积金47.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28万元、离休费16.97万元、退休费50.3万元。较上年增加42.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增加在职人员,相应增加工资及相关社保缴纳资金。

(二)公用经费6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16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1.19万元、差旅费1.86万元、维修(护)费0.4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劳务费6.5万元、工会经费5.86万元、福利费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较上年增加6.86万元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增加在职人员,相关公用经费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19.66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0.00万元项目支出中无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61万元、印刷费10.32万元、差旅费40.38万元、租赁费14.5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12.19万元、劳务费7.35万元、其他交通费19.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34万元、维修(护)费5.3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19.1万元,此项经费用于见义勇为奖励费支出。

)资本性支出1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3.18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4.5万元,支出决算2.66万元,完成预算的59.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1.75万元,完成预算的7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0.91万元,完成预算的5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安排,使用人员较多无法使用机关公务车辆,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二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安排接待,因此与预算安排存在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占65.78%;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占34.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委本年度及上年度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委本年度及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4年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85万元,增长94%,变动原因:本年度因工作安排情况,使用公务用车较上年增加,因此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1万元,接待13批次,110人次,开支内容:一是自治区督导工作,工作就餐;二是旗县协调工作,工作就餐;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委本年度及上年度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64.7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86万元,增长11.84%,变动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因此相应的机关运行支出较上年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截至2024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21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安全稳定创建经费”、“综治经费”、“维稳经费”、“反邪教工作经费”、“政法网线路租赁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见义勇为专项经费”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严格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依法、规范、安全、高效。

(一)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7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安全稳定创建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51.45万元,完成预算的7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市委政法委聚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重点攻坚,注重源头防范,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一是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做好重要时期安保维稳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安保维稳工作的要求。重要时期成立联合督查组,检查交通卡口查控、重点案件化解、值班值守、安全生产、社会面管控等方面。二是强化部门合作,全力推动信息分析研判工作。重点对涉劳动者权益事件、房地产建设项目欠薪讨薪等方面突出涉稳风险开展摸排工作。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扎实推进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排查列入重大不稳定问题化解率100%。四是坚持稳评前置,从严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持续加强对第三方稳评机构的监管和资质审核,做好第三方稳评机构备案工作,严把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管关,目前已完成对80家第三方机构的审核登记备案。

2.反邪教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98分。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1.77万元,完成预算的87.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巴彦淖尔市反邪教工作紧紧围绕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大局,以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和干事创业的拼搏精神,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多种方式开展反邪教宣传。以防范邪教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通过有奖举报公众号推送、蒙汉双语直播节目等方式,结合反邪教宣传“六进”活动,将识别邪教知识信息精准送达易感人群。(二)多种途径开展反邪教培训。充分发挥反邪教宣讲团和全市反邪教专家能手人才库优势,积极举办“三课”培训、反邪教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同时以市、县两级反邪教协会换届为契机,邀请自治区反邪教方面专家到我市开展培训,下派教育转化能手到旗县区开展培训。(三)多种形式开展反邪教理论创新。认真做好理论研究工作,组织专家理事开展理论研究,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3.维稳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25分。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2.17万元,完成预算的81.1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坚持底线思维,做好重要时期安保维稳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安保维稳工作的要求。重点检查交通卡口查控、重点案件化解、值班值守、安全生产、社会面管控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二、扎实推进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排查列入重大不稳定问题,经反复协调推进化解率100%;排查化解了涉及劳动社保、土地纠纷、房地产、金融等风险隐患10件。三、坚持稳评前置,从严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一是应评尽评跟踪问效。对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事项实行一月一调度、特殊情况随时调度的工作机制,全市经评估后的重大决策均未发生涉稳案事件。二是壮大专家库专家队伍。从市、旗县区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择优选聘增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有力推进了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三是严把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管关。持续加强对第三方稳评机构的监管和资质审核,做好第三方稳评机构备案工作,目前已完成对80家第三方机构的审核登记备案。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举办了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班,邀请了全国社会风险和应急管理研究专家孔祥涛教授,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讲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指示,全市处级干部、青年干部、市级稳评专家共计398人参加了培训。

4.政法网线路租赁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政法网在与自治区政法网联通的基础上,同时建设开通市、旗(县区)政法网,不但实现同政务网、公安网等现有其它党政部门网络有机整合,而且实现全市三级党委、政府以及政法部门公共网络互通,内部局域专网专用,数据、语音、图象信息功能兼容,办公自动化、应急指挥综合利用。、

5.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4分。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8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召开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1次;先后组织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召开案件调度会3次;赴旗县区现场评查线索案件查办情况2次;调度各类案件、线索查办情况48次。二是分流转办核查各类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已全部办结。三是修订完善了《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大要案会商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核查工作机制》《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线索评查机制》工作机制。四是举办了全市“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周”活动,市、旗县区两级同步开展普法惠民演出、“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累计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资料2.1万册。五是全市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六是向自治区扫黑办报送简报7篇,经验做法1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安全稳定创建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0

51.45

51.45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0

51.45

51.45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目标2:深入解决社会矛盾,完善矛盾纠纷机制。
 目标3: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2024年,市委政法委聚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重点攻坚,注重源头防范,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一是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做好重要时期安保维稳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安保维稳工作的要求。重要时期成立联合督查组,检查交通卡口查控、重点案件化解、值班值守、安全生产、社会面管控等方面,调度各地各部门涉稳信息。二是强化部门合作,全力推动信息分析研判工作。重点对涉劳动者权益事件、房地产建设项目欠薪讨薪等方面突出涉稳风险开展摸排工作。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扎实推进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排查列入重大不稳定问题化解率100%。排查化解了涉及劳动社保、土地纠纷、房地产、金融等8个领域风险隐患10件。四是坚持稳评前置,从严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持续加强对第三方稳评机构的监管和资质审核,做好第三方稳评机构备案工作,严把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管关,目前已完成对80家第三方机构的审核登记备案。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

正向

大于等于

2

2.00

5

5

 

印刷文件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6.00

批次

5

5

 

组织排查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

12.00

批次

5

5

 

质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00

%

7.5

7.5

 

宣传活动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00

%

7.5

7.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00

%

5

5

 

开展宣传月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00

%

5

5

 

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70

51.45

万元

5

4

 

印刷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

3.98

万元

2.5

2.5

 

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

2.81

万元

2.5

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人民安全感

定性

 

明显增加

明显增加

 

10

10

 

社会治安防控

定性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定性

 

长期

长期

 

5

5

 

解决社会矛盾

定性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主管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

5

5

 

社会公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

5

5

 

总分

100

99.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反邪教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

21.77

21.7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5

21.77

21.77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常态化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
 目标2:切实提高群众识别邪教、抵制邪教能力,提升打击处置邪教实际效果。
 目标3:全力推动对邪教人员教育转化、解脱脱离工作有序开展。

2024年巴彦淖尔市反邪教工作紧紧围绕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大局,以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和干事创业的拼搏精神,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多种方式开展反邪教宣传。以防范邪教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通过有奖举报公众号推送、蒙汉双语直播节目等方式,结合反邪教宣传“六进”活动,将识别邪教知识信息精准送达易感人群。(二)多种途径开展反邪教培训。充分发挥反邪教宣讲团和全市反邪教专家能手人才库优势,积极举办“三课”培训、反邪教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同时以市、县两级反邪教协会换届为契机,邀请自治区反邪教方面专家到我市开展培训,下派教育转化能手到旗县区开展培训。(三)多种形式开展反邪教理论创新。认真做好理论研究工作,组织专家理事开展理论研究,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聚焦中心大局、群众关切问题,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形成专题论文6篇。

绩效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防范工作信息调研工作

正向

大于等于

2

3

 

更新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阵地

正向

等于

1

3

 

印刷宣传品及宣传册

正向

大于等于

5000

3

 

开展防范工作督促检查

正向

大于等于

2

3

 

办公设备购置

正向

大于等于

2

3

 

质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

7.5

 

宣传活动举办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

7.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

5

 

发放宣传印刷品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

5

 

成本指标

办公设备购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

万元

3

 

更新警示教育阵地

反向

小于等于

1

万元

3

 

项目完成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5

万元

4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防范控制能力

定性

 

效果显著

 

10

 

完善反邪教社会体系建设

定性

 

效果显著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定性

 

长期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

5

 

主管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

5

 

总分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维稳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

12.17

12.1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5

12.17

12.17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一、坚持底线思维,做好重要时期安保维稳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安保维稳工作的要求。重点检查交通卡口查控、重点案件化解、值班值守、安全生产、社会面管控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二、扎实推进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年度排查列入重大不稳定问题3件,经反复协调推进化解率100%。二是排查化解了涉及劳动社保、土地纠纷、房地产、金融等8个领域风险隐患。三、坚持稳评前置,从严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一是应评尽评跟踪问效。对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事项实行一月一调度、特殊情况随时调度的工作机制,全市经评估后的重大决策均未发生涉稳案事件。二是壮大专家库专家队伍。从市、旗县区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择优选聘增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今年共征集行业领域专家26人。有力推进了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三是严把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管关。持续加强对第三方稳评机构的监管和资质审核,做好第三方稳评机构备案工作,目前已完成对80家第三方机构的审核登记备案。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举办了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班,邀请了全国社会风险和应急管理研究专家孔祥涛教授,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讲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指示。

绩效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维稳调研活动

正向

大于等于

2

2.00

3

3

 

印发各类文书

正向

大于等于

200

150.00

3

2.25

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印发文书。因此存在差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宣传

正向

大于等于

2

2.00

3

3

 

开展维稳工作督促检查

正向

大于等于

2

3.00

3

3

 

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宣传

正向

大于等于

4

4.00

3

3

 

质量指标

政府采购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00

%

5

5

 

印发文书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00

%

5

5

 

督促检查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00

%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1.00

%

5

5

 

监督检查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3.00

%

5

5

 

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2

12.17

万元

5

0

 

办公设备购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

1.49

万元

5

5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

定性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10

 

维护国家安全

定性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定性

 

长期

长期

 

5

5

 

提升维稳工作能力和水平

定性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

5

5

 

主管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

5

5

 

总分

100

94.2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政法网线路租金

主管部门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

12

12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2

12

12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障本市、各旗县区、镇(苏木)及农牧场信息网络系统正常运行。

 政法网在与自治区政法网联通的基础上,同时建设开通市、旗(县区)政法网,不但实现同政务网、公安网等现有其它党政部门网络有机整合,而且实现全市三级党委、政府以及政法部门公共网络互通,内部局域专网专用,数据、语音、图象信息功能兼容,办公自动化、报警、应急指挥综合利用。

绩效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

设置网点数量

正向

229

229.00

7.5

 

视频网点

正向

91

91.00

7.5

 

质量指标

网络信道畅通率

正向

90

90.00

%

7.5

 

视频会议线路运行率

正向

90

90.00

%

7.5

 

时效指标

故障修复及时率

正向

95

95.00

%

5

 

防护墙防护率

正向

95

95.00

%

5

 

成本指标

网点线路租赁成本

正向

6

6.00

万元

5

 

网点电路租金

正向

6

6.00

万元

5

 

社会效益指标

保证各连接点政务正常运行

定性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主管单位满意度

正向

95

95.00

%

5

 

各旗县区满意度

正向

95

95.00

%

5

 

总分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

名称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主管

部门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

33

33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0

33

33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协作机制。
 目标2: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发动工作。
 目标3: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全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
 目标4: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

 一是召开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1次;先后组织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召开案件调度会3次;赴旗县区现场评查线索案件查办情况2次;调度各类案件、线索查办情况48次。二是侦办1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三是分流转办核查各类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已全部办结。四是修订完善了《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大要案会商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核查工作机制》《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线索评查机制》工作机制。五是举办了全市“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周”活动,市、旗县区两级同步开展普法惠民演出、“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累计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资料2.1万册。六是全市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开展行业乱象整治343次,整治突出问题726个,行政罚款1029.17万元。七是向自治区扫黑办报送简报7篇,经验做法1篇。

绩效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

完善机制

正向

大于等于

5

3.00

4

2.4

根据实际工作进行机制完善,与年初预计有差。

开展宣传活动

正向

大于等于

2

2.00

4

4

 

印刷文件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2.00

批次

4

4

 

办公设备购置

正向

大于等于

2

2.00

批次

3

3

 

质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00

%

7.5

7.5

 

财产处置率

正向

大于等于

75

85.77

%

7.5

7.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00

%

3

3

 

线索办结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100.00

%

4

4

 

三书一函整改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100.00

%

3

3

 

成本指标

办设备购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

2.00

万元

2.5

2.5

 

印刷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

1.40

万元

2.5

2.5

 

项目支出合计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0

40.00

万元

2.5

2.5

 

日人均差旅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80

480.00

每人每天

2.5

2.5

 

社会效益指标

人民安全感

定性

 

明显增加

明显增加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

5

5

 

主管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

5

5

 

总分

100

98.40

 

 

(二)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政法网线路租赁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安全稳定创建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4分、“反邪教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98分、维稳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4.25分、“社会治理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见义勇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工作具有特殊性,需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产生,部分项目因此评定分数相对较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本部门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逢洲       联系电话:0478-8565815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xlsx